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研究生导师潜心执教,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卓越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试行)》(浙财大〔2014〕108)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卓越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名额分配
“卓越研究生导师”候选人名额按照“打破乐动(中国)界限,综合考虑学科归属、学科层次和学位点规模”的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共设12个候选人名额。其中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应用经济学”设3个名额,高水平优势学科“工商管理”设2个名额,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管理”、“理论经济学”、“法学”、“统计学”各设1个名额,“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两个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硕士点合设1个名额,“伦理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两个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硕士点合设1个名额,MBA乐动(中国)单列1个名额。涉及跨乐动(中国)的学位点候选人名额由一级学科负责人分配。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硕士点候选人名额由各自的负责人协商确定。
二、导师申报条件
申报导师应师德高尚、甘于奉献、教学效果好、科研水平高,特别是在研究生的培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研究生和同行导师的高度认可,并完整带满一届硕士毕业生(含2013级应届毕业生)。在近三年中(2012.9-2015.9)必须取得以下两项(含)以上成绩:
1.所指导的研究生中,至少有1篇次署名我校在国家一级以上学术期刊(国家二级期刊3篇次),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2.所指导的研究生中,至少有1人次获得浙江省新苗人才培养项目等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
3.所指导的研究生中,至少有1人次获得“挑战杯”等省级以上奖励,或者在全国性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或者获得国家奖学金;
4.所指导的研究生中,至少有1人次应届考上985、211高校博士研究生或出境攻读博士研究生;
5.其它在培养研究生方面有突出表现,由所在乐动(中国)(部)提供书面证明。
校领导和研究生处主要负责人不参加评选。上届已获得“卓越研究生导师”称号的导师今年不再参与评选。MBA乐动(中国)的单列名额申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导师申报(10月9日前完成)
符合申报条件的导师按照指导专业的一级学科归属,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卓越导师申报表》,上交学位点所在学科进行初评。部分跨一级学科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应选择其中一个一级学科进行申报,但是申报材料中可以体现跨学科的成果。
2.一级学科(独立设置的二级学科)硕士点初评(10月28日 前完成)
以一级学科为单位,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的师德情况、学术水平、教育创新、指导研究生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议,产生候选人。跨乐动(中国)建设的一级学科硕士点,亦可以委托分设二级学科硕士点的乐动(中国)按照核定的候选人名额组织评选。共享名额的独立设置二级学科硕士点,共同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产生候选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所属学科评选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3.资格审查、网上公示及投票(11月20日前完成)
研究生处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卓越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试行)》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规定的候选人情况在学校“卓越研究生导师”评选网站发布,进行网上公示,并组织网络评选,公开接受全校硕士生导师、毕业班研究生实名投票,每人限投一次。评选中只统计候选人获得所属学科导师和毕业班研究生的得票率。
4.学校评审(12月15日前完成)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根据申报人学术和教学水平、研究生培养质量、网上投票得票率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卓越研究生导师”提名奖4名,并从中评选2名“卓越研究生导师”获得者。“卓越研究生导师”亦可不满额或空缺。评选结果公示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四、奖励
学校在研究生毕业典礼上宣读表彰决定并颁发“卓越研究生导师”、“卓越研究生导师”提名奖荣誉证书。“卓越研究生导师”获得者奖励现金20000元,“卓越研究生导师”提名奖获得者奖励100个教学工作量。
研究生处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