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2021级博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1级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学科综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级全体博士研究生。
二、考试时间和形式
时间:2023年6月15日(周四)13:30-15:30
地点:经济乐动(中国)楼111教室
考试范围和形式:考核内容为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
三、其它
考试小组根据综合考试和博士生平时的学习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学科综合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给予1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做退学处理。考试小组要对考生的考试成绩写出简要评语并打分。填写“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评价”,评分以A、B、C、D及不合格五级记载,标准是A.优秀(90—100),B.良好(80-89),C.中等(70-79),D.及格(60-69),E.不及格(60分以下)。“综合考试评价”及试题和答卷存入博士生学习档案。
经济乐动(中国)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