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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浙江“最美科技人”评选活动的公告》的通知
时间:2015-07-09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浙江“最美科技人”评选活动的公告》文件精神,我校将评选推荐“最美科技人”1-2名,请各部门、各单位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原则上推荐人选1名),请于7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学校科研处(行政楼323办公室)。学校将通过评审、公示,最后予以推荐。

联系人:何裕华 联系电话:18768144519 / 87557161 电子邮箱:kyc@zufe.edu.cn

党委宣传部、科研处

2015年7月9日

关于开展浙江“最美科技人”评选活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决定在全省开展浙江“最美科技人”评选活动。

一、推荐条件

参评对象为近三年在科技创新领域内,取得重大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工作者、科技创业者、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技管理工作者等。具体标准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政治素质过硬,遵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创新性地解决了重大科学问题,或突破了关键核心技术;

(四)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表现突出,创造了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有效改善了百姓生活;

(五)坚守科技管理和服务岗位,勇当科技“店小二”,工作业绩明显,群众认可度高;

以上1-2条为基本标准,3-5条符合其中之一即可。评选对象以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为主,事迹要具有典型意义和传播性,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重视科技、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方式

1. 各县(市、区)由各市科技局(委)汇总上报,每个市推荐5-10人;高校和科研院所直接报至评选活动办公室,每个单位推荐1-2人;同时鼓励个人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下载《最美科技人推荐表》(附件), 自荐报名。

2. 各单位按《最美科技人推荐表》要求,经过组织严格审核后,将被推荐人的情况、事迹介绍、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近期工作照(2寸)2张报评选办公室。事迹介绍既要有突出事迹,又要有生动事例,适用于新闻宣传,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三、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指导,由省科技新闻宣传工作者协会、科技金融时报、钱江晚报、今日科技发起开展。评选办公室由有关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设在科技金融时报。

1. 8月15日前,评选办公室完成对上报材料的初审,并组织有关媒体和专家进行初评,提出入围人选名单20人。

2. 在浙江日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创新浙江”政务微信和微博、科技金融时报微信和微博等相关媒体公布入围人选名单和事迹,并通过“创新浙江”(在微信中查找并关注公众号)、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站接受社会投票,投票得分占40%。

3. 9月30日前,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和媒体进行投票,投票得分占60%。按总得分高低,确定10位人选名单,并经有关媒体和网站上公示无异后,举行浙江“最美科技人”发布仪式。

四、联系方式

浙江“最美科技人”评选活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28030039 联系人:杨汉水 13858056809 联系人:江英华

传 真:0571-87077101

电子邮箱:18779192330@163.com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97号科贸大厦5楼

邮 编:310007

附 件:

浙江“最美科技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