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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参评对象的通知
时间:2015-03-30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及名额

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 1个(按照往年省教育厅最后有4个名额)。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在女性为主体(占50%以上),且推报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的处、科、室内推荐;评选条件参照《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浙巾双协〔2009〕2 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有关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部门,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认真填写《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见附件2),于2015年3月31日下班前报人事处(行政楼304室),电子稿发rsgl@zufe.edu.cn,联系电话:87557038,胡国庭。主要事迹一栏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

附件:1.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2.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