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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财经大学经济行为与决策研究中心”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9-10-31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乐动(中国)、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20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0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财经大学经济行为与决策研究中心”(简称CEBD)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要求,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前沿问题,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积极培养基地自身的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着力打造高水平、标志性成果,构建浙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

二、课题级别和资助额度

1.课题级别。2020年度基地课题级别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根据课题申报数和立项数3:1的比例确定,立项数最多不超过5项。

2.资助额度。课题资助经费为每项6万元,由CEBD的基地经费中列支。

三、申报要求

1.课题指南。根据基地的发展规划,2020年本基地支持以行为实验、仿真实验、神经实验为主要研究方法的课题,研究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个体决策行为;

(2)行为博弈与社会偏好;

(3)契约与组织理论;

(4)劳动市场行为;

(5)拍卖与市场设计;

(6)公共政策。

2.申报条件: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基地的一项课题,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本基地课题。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自立项日起算。

四、结题要求

1.课题成果的研究内容必须紧扣申报主题和研究范围。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首要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财经大学经济行为与决策研究中心)课题成果(编号xxx)”字样;出版的著作,须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成果”作为同一级别课题的唯一标注。基地英文为:Center for Economic Behavior Decision-making at 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未达到以上标注要求的,结项时不予认可。

2.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应同时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级期刊论文1篇以上;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修订版》)。发表在SCI、SSCI、A&HCI等收录期刊且符合2016年(修订版)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的外文期刊的论文,需所在单位提供审核意见,同时提供论文的中文译稿和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收录证明等材料。

3.课题成果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动认定为结题:

(1)以立项课题为基础的相同选题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上;

(2)课题研究成果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文库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五、课题评审和管理

1.课题评审。本基地遵循“公平、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并按省社科联要求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课题评审。

2.立项管理。基地课题立项后,本基地将与课题负责人签订《基地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有关要求。

3.经费管理。基地课题经费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4.结题管理。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将完整的结项材料包括研究成果,报经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基地及其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基地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照结项标准审核把关后,上报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办理验收结项手续。结项材料包括:

①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供出版后的著作3本(套);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或与原件审核后的复印件1份。

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1份。

③符合自动认定结题条件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课题结项手续。

5.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11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1式3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设计论证活页》1式8份,申报表和活页一律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roger.1228@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基地课题申报”字样。

联系电话:0571-86732822

联系人:王露婷

通讯地址(外地申报人员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或EMS):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文化中心301室(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