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网络教学示范课程建设质量,提高课程教学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对2016年度立项的校级网络示范课程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范围
2016年度立项的校级网络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须参加本次评估验收。
二、评估验收依据
依据《优质网络示范课程评估指标》(附件2)进行验收。课程验收时必须达到7个必选项的要求,才能验收合格。达到3个优秀选项要求的,验收结果可定为优秀。
三、评估验收方式
采用项目组自查自评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课程进行评审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认真总结课程立项建设以来的建设成效,并对照评估指标,提交结项申请书(模版见附件3)。
2.学校组织专家组通过评阅课程相关材料、审查网络教学资源等方式对课程进行评估。
四、材料要求
各乐动(中国)(部)应于10月20日前将课程的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统一提交教务处129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支撑材料留乐动(中国)待查。附件纸质材料不再印发,请在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
联系人:张玲,邮箱:501454174@qq.com,联系电话:87557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