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鼓励教师有效运用多媒体手段辅助教学,提高教师研制开发教学课件的水平,进一步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推动学校教学改革的进程,达到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我校多媒体课件项目建设的目标是:根据我校各学科专业的教学特点,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信息资源,大力发展风格多样,内容丰富,教育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并存的多媒体课件,逐步建立完善的多媒体课件教学、开发、服务、管理体系,经过三年努力,使我校课程教学课件整体水平上一个新的台阶,推动我校多媒体课堂教学效果的进一步提高,并力争优秀课件在省级评比中获奖。
第三条 多媒体课件项目建设管理的职责分工
1、教务处。负责制订多媒体课件建设管理办法,制定相关的政策,组织立项评审工作,并负责组织多媒体课件的检查和立项的验收工作。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课件建设平台的搭建,课件立项和验收评审标准的制定、多媒体课件制作的协助、技术指导、培训、测试及相关资料的印发。
3、二级乐动(中国)(部)。制订二级乐动(中国)(部)课件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根据课程建设目标和要求负责组织本乐动(中国)(部)多媒体课件的开发与建设,以及课件的推广运用。
第四条 多媒体课件建设的基本要求
多媒体课件建设包括课堂教学版和网络版,两者在形式内容上的要求有一定的区别,但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运用多媒体技术制作。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新技术。
2、紧扣教学大纲要求,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和教学对象,符合教学原则和认知规律,能解决传统教学难以解决的问题。
3、教学内容严谨,教学层次清楚,画面清晰,课件设计科学。
4、表现形式多样,创意新颖,交互设计合理。
5、界面友好,操作简捷。
6、学生易于学习和接受,教学效果好。
第一章 项目的申请和受理
第五条 申请人根据学校发布的申报通知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二级乐动(中国)(部)审查同意后,送教务处。申请采取集体申请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办法,可由教研室等教学单位集体申请,也可由个人申请,具体按申报时的通知要求办理。
第六条 教务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组织多媒体课件建设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以文件形式公布,并核拨启动经费。
第二章 项目的监督管理、验收和推广应用
第七条 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具体由二级乐动(中国)负责,教务处负责督促、检查。
第八条 项目承担者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完成项目,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回已使用的经费,同时,取消项目承担者三年内申请多媒体教学课件项目的申报资格。立项验收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九条 在项目完成后,教务处将组织多媒体课件建设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的标准按《浙江财经乐动(中国)多媒体课件评价验收指标》(见附件)执行。验收程序如下:
1、承担者在完成项目后,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由二级乐动(中国)(部)先进行初评,通过后报教务处。
2、教务处在收到项目验收申请表后,由教务处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多媒体课件建设专家组进行项目的测试和验收。
3、验收合格后,教务处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承担者及所在单位,对基本完成项目的,作结题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拨付剩余的部分经费;对没有完成项目或和建设目标差距太大的,将不予验收,并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追回已使用的经费。同时,进行全校通报,并不得申请类似项目的立项。
第十条 没有申请立项的多媒体课件,在建设中已经达到多媒体课件验收标准,并且实际教学效果明显的课件,可以直接申请验收,先由二级乐动(中国)(部)从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实际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审,通过后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将补拨一定的建设经费。
第十一条 对于已经建成的多媒体课件,学校将分批组织优秀课件评选,对评选上的优秀课件给予奖励,并推荐参加全省高校多媒体优秀课件评选。
第十二条 通过验收的多媒体课件建设项目,教务处和二级乐动(中国)(部)将组织在全校范围内推广使用。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项目的承担者有权获得学校在经费和政策方面的支持。同时,项目承担者也应接受二级乐动(中国)、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项目的评审、检查、测试和验收等建设管理工作,保证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做好课件后续的维护工作。课件建设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共同享有本项目的著作权和专利申请权,学校在教学中可以优先并免费使用。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多媒体课件开发建设资金,除学校多媒体立项专项资金以外,各二级乐动(中国)也可以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项中予以支持。
第十五条 多媒体课件项目立项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经专家评审立项后,拨付50%,验收合格后拨付50%,其中一部分作为课件后续维护费。
第十六条 多媒体课件项目经费由项目开发负责人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十七条 多媒体课件项目经费可以用于设备购置费、资料复制费、拍摄费、耗材费、光盘制作费和劳务费等必要开支,其中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总经费的40%。
第十八条 各项目网络版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后续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助完成,制作及维护费用从项目建设经费中开支,一般不低于总经费的5%。具体比例由各项目负责人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制作的工作量经协商后确定。
第十九条 本项目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
浙江财经乐动(中国)多媒体课件评价验收指标
评价内容 |
指标 |
权重 |
评价等级 |
得分 |
好 |
较好 |
差 |
100-90 |
89-75 |
74-0 |
教学性 |
教学思想和学习理论先进,教学目标明确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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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新颖、信息量大,知识组织结构合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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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对象分析明确,教学资料充实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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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合理,教学表现形式形象直观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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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创新思维的培养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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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 |
用户界面和结构的设计合理,有较好的交互性和导航功能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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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稳定、存储安全、兼容性强、维护和管理方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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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组合方式、呈现方式恰当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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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性 |
布局合理,整体风格协调统一、版面设计简洁、美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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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效果真实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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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结构的组织符合思维联想方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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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及其它方面 |
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激发学习动机、有双向交流和反馈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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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及学生认知水平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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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开发成本和使用价值及需求的设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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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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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体得分在75分以上(含75分)的课件为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