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结算核对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在2021年7月13日前登录工作量计算系统(点击进入)完成本学期个人教学工作量的核对。
2.根据教务处要求,综合导师工作量、毕业论文工作量、毕业实习工作量,已录入工作量系统,请核对,如需调整联系曾玉函:0571-86735761。
3.教学工作量计算按《浙江财经乐动(中国)理论、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浙财院[2012]187号文件)执行,课时计算周次为16周,请核对,如需调整请联系高晓菁:0571-86735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