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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16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质量,提高课程教学水平,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财大教〔2017〕5号)精神,决定对2017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7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须参加本次评估验收。已立项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视为通过验收。

同时对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2016年度立项的优质网络教学示范课程延期项目进行验收。(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依据

2017年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须在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或其它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上线运行至少1学期后方可申请验收。符合验收条件的课程项目依据《浙江财经大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指标》(附件2)进行评估验收。

2015年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延期项目验收依据详见《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浙财大教通〔2017〕58号)。链接为:http://jwc.zufe.edu.cn/sanji-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78&wbnewsid=4542

2016年度校优质网络教学示范课程延期项目验收依据详见《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网络教学示范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浙财大教通〔2017〕59号)。链接为:http://jwc.zufe.edu.cn/sanji-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78&wbnewsid=4541

三、验收方式

1.项目组认真总结课程立项建设以来的建设成效,并对照评估指标,填写并提交《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3)。

2.学校组织专家组通过评阅课程相关材料、审查网络教学资源等方式对课程进行验收。

3.无法参加此次验收的2017年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可以申请一次延期。需延期课程,请填写《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4),并于5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二份交至教务处129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材料要求

各乐动(中国)(部)5月30日前将结项申请书纸质版一式4份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课程认为需要)统一提交至教务处129办公室,同时提交结项申请书电子版。

联系人:孙静,邮箱:sunjing@zufe.edu.cn,联系电话:87557067。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2017年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名单及其他参与验收课程名单表

2.浙江财经大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验收指标

3.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结项申请书

4.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延期申请表

浙江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