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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4年06月18日 09:45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和《浙江财经乐动(中国)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浙财院〔2007123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范围

1.考核对象为我校2013-2014学年在编的具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及在编的具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任教师。具有以下情况者,可以申请不参加考核,包括:新进校不满一年;经学校批准脱产进修;请产假或哺乳假;病假2个月以上;具有教师系列职称,在学校教学科研岗位聘任中,未聘于教学科研岗位。以上人员须填写《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免考核申请表》(见附件),报人事处审核。

2考核时间范围:2013712014630

二、考核原则及要求

1.乐动(中国)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分层考核的指导思想,在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等方面的考核要充分体现自身的教学特点。

2.乐动(中国)依据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在《浙江财经乐动(中国)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浙财院〔2007123号)的原则框架下,根据乐动(中国)特点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同去年。

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教授、副教授上讲台,为本科生授课”的基本要求,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者不得被聘为教授、副教授职务。被聘为教授、副教授后,如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授课,不得再聘任其教授、副教授职务。为鼓励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上来,同时也为扩大乐动(中国)教学管理自主权,各二级乐动(中国)(部)可结合学科、专业教学特点和教学任务量,自主制定本乐动(中国)本科类课程教学学年最低课时数标准,但不得低于学校最低课时数标准要求(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学年最低课时数标准为48课时)。对于教学工作量计算是否封顶或如何封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系数如何确定,其它教学工作量的认可及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等等,均可由二级乐动(中国)自主决定。

4.关于本部教师为东方乐动(中国)及MBA教育中心承担教学任务的工作量计算问题:

1)课程教学工作: 本部教师通过教师互聘平台为东方乐动(中国)承担教学任务的,予以认可;除此之外的,原则上不予认可。

2)综合导师工作(包括三个调查、毕业论文、实习等)和课外教学工作(包括学生竞赛指导、课外指导、社会实践等):因教师互聘平台目前尚无法体现上述教学任务,凡经过所在二级乐动(中国)审批同意,本部教师为东方乐动(中国)承担上述教学任务的,予以认可;除此之外的,原则上不予认可。

3)根据《浙江财经乐动(中国)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第四条有关“教学工作量主要指教师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承担的教学任务的工作量”的精神及相关因素,教师为MBA教育中心承担教学任务的工作量暂不予以计算。

5.对校聘从事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在考核课程教学工作量时应予以合理折算。其中,在二级乐动(中国)(部)从事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所承担的管理工作折合量不得超过所在二级乐动(中国)(部)课程教学平均工作当量的60%;在机关等其它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双肩挑”教师,所承担的管理工作折合量不得超过所在二级乐动(中国)(部)课程教学平均工作当量的70%。具体比例由二级乐动(中国)(部)酌情调整。

6.乐动(中国)完成全部考核工作后,同时将《教师教学工作业绩总分汇总表》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纸质(盖章)和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联系人:黄伟泷,联系电话:87557059

三、日程安排

序号

工 作 内 容

时 间

1

启动2013-2014学年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

69

2

各二级乐动(中国)(部)根据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本乐动(中国)(部)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须经适当形式讨论通过并正式发文,报教务处(行政楼119室)和研究生处(行政楼216室)备案。

615

3

各二级乐动(中国)(部)核对应考核教师数,同时办理教师免考核申请,汇总后报人事处(行政楼306室)。

615截止

4

相关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东方乐动(中国)等)完成2013-2014学年有关教学数据的整理和汇总工作,并提供查询。

615-29

(分批提供)

5

各二级乐动(中国)(部)完成基础数据和基本信息的核对

615-7月1

6

各二级乐动(中国)(部)开展教学业绩考核工作

71

7

考核结果院(部)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71-7月3

8

各二级乐动(中国)(部)将《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等级汇总表》加盖乐动(中国)公章后分别送交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

74

9

对全校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75

 

四、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浙江财经大学2013-2014学年教师教学工作情况登记表》,并按表格中的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请于623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版登记表发回到教学办公室邮箱jmjx@zufe.edu.cn

 

2014617

 

上一条:关于在短学期安排实践教学活动(三个调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录入及成绩单报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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