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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第二、三课堂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及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15来源: 作者: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大〔2016〕243号)、《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三课堂学分管理办法》(浙财大〔2018〕190号)、《浙江财经大学综合实践活动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教〔2017〕4号)文件精神,拟于本学期第16-18周开展本科生第二课堂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及统计工作,具体如下:

一、活动学分的面向对象和范围

2017级:第二课堂综合实践活动,即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实践、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术讲座、公益活动等”7学分。

2018、2019级:第二课堂选修和第三课堂选修,即培养方案中“社会实践、社团、讲座、公益活动等”3学分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竞赛等”3学分。

二、活动学分认定的类别和范围

本次学分认定的范围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创新创业类活动、各类竞赛、学术报告讲座类、团学及社团活动类、校际交流、国(境)外访学游学类共六个类别,具体的学分标准设置见附件2。

三、活动学分认定程序

1.第二课堂系统已正式上线,请在本学期组织过第二、三课堂活动的部门和乐动(中国)检查活动信息和学生获得学分情况是否录入系统,未录入的请在6月21日前进行补录和公示。

2.参与校际交流、国(境)外访学游学、应征入伍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以及其他相关学分由学生向所在乐动(中国)第二课堂联系人提出申请,乐动(中国)认定统计后在6月21日前将活动学分统计表(附件1)提交教务处第二课堂联系人,由教务处统一录入系统公示。

3.在公示期内对于某个活动的学分获得或数据信息等有异议的学生,可向活动组织方提出申请,由活动组织方解释和修改。公示完成后系统数据不可修改。

4.为合理安排第二课堂学习进程,建议学生每学年修读“综合实践活动”学分不低于2学分,各乐动(中国)第二课堂联系人在第五学期对未获得4学分的学生进行第二课堂学分预警,在第七学期对未获得7学分的学生提出学业警告

四、部门分工

1.学工部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专题讲座、思政教育专题讲座、国防教育专题讲座、文明寝室建设专题讲座及活动、国旗护卫队等项目的学分认定及统计工作。

2.校团委负责公共艺术专题讲座、青年成长专题讲座、风华学校、“双百双进”活动、志愿公益类、艺术团活动、社团活动、艺术类竞赛等项目的学分认定及统计工作。

3.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项目的学分认定及统计工作(学生于同一年在不同级别的同一竞赛中获奖,以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算,因此学分录入以年度为单位,本学期不公示)。

4.创业乐动(中国)负责创新创业类竞赛、创新创业实训课程、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发明专利、创新创业学生组织、校内外创业实践、创新创业讲座及文化活动等项目的学分认定及统计工作。

5.通识教育中心负责通识教育讲座项目的学分认定及统计工作。

6.校史馆负责校史馆讲解活动项目的学分认定及统计工作。

7.各乐动(中国)负责认定统计本乐动(中国)组织的综合实践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汇总本乐动(中国)学生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本科生第二、三课堂综合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统计工作为常态化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工作流程,执行相关管理职责,确保本科生第二、第三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学工部

2020年6月13日